Ivan__Chan 发表于 2008-8-30 17:47

7M的CA是多少???

tianzhihen290 发表于 2008-8-30 23:09

理论上,潜力-10的,CA不能超过145

鼓楼挂蚊 发表于 2008-8-31 08:41

对于其他球队中合同不受保护的球员(已经在转会期开始前确定转会的球员将不列入内)
呵呵,BUG喔,双方可以把想要保护起来的“合同不受保护球员”在转会前开始前转会,这样就没有被抢走的危险了
那球员定位也失去意义了吧

tianzhihen290 发表于 2008-8-31 22:52

:o 那条只是为了刺激转会市场同时限制一支球队过于强大
要是一个球队被竞价的球员过多也是不合理的
就像国际足联有球员第17号条款,但是使用这个条款的转会案例很少
这条规则肯定有用,但是不能成为球员流动的主要手段,球员流动主要还是主教之间谈转会

Ivan__Chan 发表于 2008-8-31 23:46

那帕托根本就不能是Y!!!

tianzhihen290 发表于 2008-9-2 02:15

:o 这个,那个。。。
其实这条修改主要的针对对象就是Pato和Bojan
不过要是他们俩在09的PA降了,CA不长那就无所谓了

冇愛絕戀 发表于 2008-9-2 18:29

小天天是妒忌。。针对。哇哈哈哈

bama55com 发表于 2008-9-3 20:17

怎么参加啊 :hug:

第二个蓝星 发表于 2008-9-14 02:14

规矩挺多,需要时才看

doniti 发表于 2008-9-26 19:10

ffffffffffffffffffffffff

掌柜 发表于 2008-10-1 11:24

来一个狮子吼——支持~~~!

娱乐性增加,刺激性增强,趣味性增粗......增大......增壮......

PS:统计工作好复杂,乙级联赛的兄弟好可怜,升级好艰难......:Q

报名参加组队。组队宣言:给我只球队,我能撬动地球......:lol

tsar444 发表于 2008-10-6 10:54

太复杂了

:ljh065)
:ljh060)

※月光倾城※ 发表于 2008-10-6 11:02

:ljh037) 对于参赛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哈。。。

国际米兰杰拉德 发表于 2008-10-8 08:36

我好想有个自己的乙级球队,申请助理教练先~~有谁要收留我的吗?

guan03262007 发表于 2008-10-9 00:03

:ljh040) :ljh040) :ljh040)

people 发表于 2008-10-10 10:59

支持小天!很想大伙啊!真希望闲下来再能和大家一起联机聊天!:Q

blue_bati 发表于 2008-10-10 11:01

PP:ljh041)

tianzhihen290 发表于 2008-10-10 16:10

原帖由 people 于 2008-10-10 10:59 发表 http://www.playcm.net/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小天!很想大伙啊!真希望闲下来再能和大家一起联机聊天!:Q

我靠,你一忙就是一年多啊,啥时候闲啊~~~

figo19 发表于 2008-11-14 11:40

:Q :Q :Q :L :L :L

hws21546548 发表于 2008-11-14 13:29

:ljh045) :ljh045) :ljh045) :ljh045) 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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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第十届联赛改革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