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关于足球合同的问题,求科普
我一直不大懂球员合同里工资支付的概念。比如签个5年合同,我只用半年就卖了,那应该只付半年工资不就好了。可为什么转会球员时经常会看见要求补齐工资呢?这难道是说足球圈里即使人都被卖了,但之前老东家合同里规定的工资我还需要每月支付?那岂不是合同跟着人走。。一个人有两份合同,老东家一份,新东家一份?足球经理玩了4年了,居然还不懂这方面的经济知识,好惭愧,求指教!! 可以参考阿德巴约转会热刺后曼城依然支付一半工资:tsj11] 本帖最后由 kakeithwong 于 2014-12-13 12:06 编辑
既然是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嘛,那现在你要卖他,他要求你赔偿一部份工资很正常(这主要看球员意向,非必要)
相反,如果现实球员主动要走,也要赔你钱,就像小法当年难开厂子一样
合约的用途就是保障双方 因为新合同低于当前合同 他不愿意走 除非你补差价
比如你 10块钱把C罗卖出去 对方只肯开10元周薪 C罗肯定不答应 因为新合同薪水比原来合同要低,如果球员不想走那你又想让他走就得要补回这个差价........ 如果不补齐 以后空头支票怎么办?
球员的利益无法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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