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平法案中的“工资支出管理限制”到底是咋回事?有哪位FM大神能详细具体解释下么
本帖最后由 霆锋 于 2017-6-22 09:50 编辑如下图,我用阿森纳进行到了第二赛季,提示“俱乐部看来无法通过财政公平法案关于年度球员工资支出的管理限制,董事会预计该项支出超出限额(26.1M)”
这26.1M,我的理解是这样计算得出:计划149M - 允许123M ≈ 26.1M
但我不禁产生了这样的疑问:这“允许的123M”,到底是根据什么制定出来的?
按我的理解,如果这数字是董事会制定出来的,那它把工资允许的限额定在了123M的较低水平,就出现了“该项(工资)支出超出限额”的情况,这不明摆着是董事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可能带来的直接恶果是下赛季扣联赛积分或罚款!
目前俱乐部的总盈亏是238M,可以说财政状况是十分健康。如果这数字是董事会决定的,在这样健康的财政背景之下,这工资支出的限额完全可以定得高一些,免得俱乐部的利益受损啊。请FM大神详细具体地解释一下这方面
好像是每年的工资涨幅要低于一定数额 好像是工资涨幅不能超过8%,是英超规定的,和董事会没关系 这个超了有什么问题么 找游戏心得里我之前发的 关于英超FFP规则的帖子。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