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dmiration

[原创] 趁那个骂人的帖子又被顶上来,我也来谈谈汉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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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r116 于 2013-10-19 18:48 编辑
wangqifeng 发表于 2013-10-19 18:08
呵呵,所谓概念,我已经说很多次了,你自己看不到么?我说了,足协也好,国际足联也好,属于行业协会,和 ...


首先,我回复你,跟我对汉化组的态度和理解无关,只是单纯针对你的两种性质足协的解释,以及你对非营利机构的错误理解。
其次,非营利组织不等于公益组织,公益组织只是非营利组织的一部分。
再次,正常的行业协会属于非营利组织,但不一定是公益组织。
再再次,行业组织为行业利益服务,并不一定有普遍意义的公益性,但依然不否定其非营利性。
再再再次,公众能骂足协,理论上并非足协应为公众负责,足协作为行业组织,没有这个义务,其权力来源并非公众,政府才有这个义务,且应无怨被骂。公众能骂足协,本质上因为言论自由,而足协作为法人,亦有名誉权,如足协觉得有人骂得过分,亦可自诉。至于说公众是足球的利益来源,所以要为公众负责,听起来不错,实际并非,只要比赛不是假球黑哨,就符合交易原则,至于打得好不好看,实力如何,不能保证,就像买的商品,只要不是假货,质量好不好,不保证,可以选择别家。
最后,国家队有其特殊性,有精神层面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无选择性,所以足协要为公众负责有时也能说得通,有的国家足协与议会也有关系,这时就更有其责任在。
最最后,中国足协是事业面子行政底子,其社会责任跟政府无异。被批评是应该的。
最最最后,对于任何组织,无论其性质如何,即便是慈善组织,公众都有权发表观点,这是法律层面的权利问题,在道德层面是否应当,是另外的问题。对于汉化组这种志愿组织的行为,服务是非强制性的,我是觉得,虽然有权批评,但道义上不该。
发表于 2013-10-1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qifeng 发表于 2013-10-19 19:35
我提醒你一下,挨骂的并非只有中国足协一家,即使是英足总,挨骂被抗议的各种例子难道还需要举么。。。难 ...

我也说了,国家队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就是服务的强制性,类似于垄断企业或政府机构,被服务者没有选择权,其责任也就被强化了。但这跟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同,企业并不因其从消费者中获益而形成一种不平等的责任,对于交易双方来说,权责是对等的,消费者也从卖方那里得到了商品和服务。同时体育有一定的精神性,精神商品有时候会更强调供给方的责任。这都是各国球迷经常会骂国家队的原因,但跟足协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都没太大关系。另外,行业组织是维护本行业利益的,至于公众利益,他们真的没有太多义务去维护,事实上,正常的法治的市场条件下,公众利益是自然地被企业维护的,因为哪家企业商品质量不行,消费者用脚投票,如果弄虚作假,法律来说话。
你似乎一直觉得红会这种接受捐款的组织才是真正的非营利组织,这真的是误解,即便只接受捐款的组织,它也可能会有商业投资以保证资产升值保值。国际足联,各国足协确实在从事商业活动以获取收入,很多时候其财政也有盈余(非营利≠非盈利),但这跟它们是否非营利组织没有关系,而要看他们对于收入的分配和使用。这不是过时的评价,而是历来如此。
你的意思大概是汉化组这种没有收入的组织,人们批评它没有正当性,而足协这种有商业收入的组织,因为从消费者手中获利了,所以消费者有批评的正当性。关于后者,我在上面已经说明了。关于前者,我也没有太大异议,总体上比较反对颐指气使以消费者自居地批评谩骂,但也应该允许理性的建议和意见。最后要说,对于汉化或字幕组这种充满志愿精神的组织,除了敬佩还是敬佩。
发表于 2013-10-2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hr116 发表于 2013-10-19 20:06
我也说了,国家队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就是服务的强制性,类似于垄断企业或政府机构,被服务者没有选择权, ...

话题偏太远,不过,我也得提醒你下,足协,足联,本身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不管是不是民间组织,他都是官方性质的,所谓官方性质,你总不能认为指的是政府性质吧?作为官方性质的组织,其代表着利益团体,自然负有对利益来源基础的社会责任,其他行业的行业协会一样如此。至于说用脚投票之类比喻很不恰当,你首先的明白,行业协会本身就是垄断性质的,一个行业怎么可能存在多个平行的,能够让人选择的行业协会?换句话说,一个足球运动员,他要是不被国际足联认可,那他又如何用脚投票?退役么:L

理论这东西,首先你要自己先梳理好,最起码,不能违背事实,在国际足联垄断足球行业的事实面前,你给我说足协不负有公众责任,公众可以用脚投票,这如何说服人?何况,这一说法,岂不是又把足协当普通的商业企业等同看待了?那又如何用来证明你自己足协非营利机构,和红会这类可以等同看待的非营利机构这一论点呢?

行业协会首先是维护本行业利益,这点说得不错,但我上面已经说了,作为垄断性的官方性质的机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都是必须的,也是普遍认知的基本原则,这没啥好争议的,你可以咨询任何一个行业协会,只要不是犯二的,他们都会这么告诉你。

最后说一下,国际足联也好,各国足协也好,商业化是活生生的事实,对商业开发的重视甚至已经超过了其本身的行业管理本职。以百年前成立时的定义来否定当前众所周知的现实,这显然是想拿空洞的理论来驳倒实际存在的事实,这需要神一般的口才才能做到。
发表于 2013-10-20 1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r116 于 2013-10-20 18:56 编辑
wangqifeng 发表于 2013-10-20 08:30:37


话题偏太远,不过,我也得提醒你下,足协,足联,本身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不管是不是民间组织,他都是官

一,球员不能用脚投票,因为他们是从业者,跟消费者权利不同。我只是把说足协和红会都是非营利组织,但具体性质不同,不细说。足协非营利,但可以从事商业活动,自然就有市场关系,对应的市场主体自然有选择权。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的区别主要不在其市场行为和关系的不同,而是对收入的分配管理的不同。足协如果搞得不好,即便如国家队有垄断性质,也可以选择不看而看别的运动或他国足球。即便红会这种主要依靠善款的组织,它也要吸引捐款,公众也有选择权。   
二,行业组织强调行业规范伦理操守,有的行业有自身的专业主义,至于公共的社会责任,真不是行业组织的职责所在。否则就没有利益集团的博弈,而是一团和气和谐社会了。当然谁也不愿意得罪公众,你去问他,他肯定说他有社会责任。
三,谁也不否认足协的商业收益越来越多,奥委会也是,但只要这些收入不归私人,而用在了足球或体育事业发展上,就是体现其宗旨。发展体育事业和赚钱,一点不矛盾。
最后重申下,虽然之前提到了足协因为一些特殊因素使其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实际上我们乐于批评足球,根本的还是源于我们有发表观点的权利,包括错误观点。举个例子,我喜欢皮耶罗,他在悉尼效力,悉尼fc和澳足协赚不到我的钱,我甚至一场完整比赛也没看过,但我照样对悉尼评头论足,输球照样谩骂批判,照样吐槽澳洲足球环境和裁判,不是因为澳洲悉尼对我有什么责任,而是我有吐槽的自由,仅此而已。
潜水有些日子了,没想到一个回复引出一场辩论,挺好。离题太远,就此打住。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10-2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如果能把流行文化用语和英文原意所想要表达的意义巧妙结合还是很难得的  一方面显得亲民(毕竟现实生活中很多足球界人士对于媒体的提问还是妙语频出的) 另一方面也使游戏不至于那么刻板生硬(毕竟fm是游戏 而不是一款足球数据软件)  其中三昧当然要看汉化人员的实际英汉水平和文化积累了 作为坐等汉化的玩家 我实在无可指摘     我比较钦佩的一位翻译家 董乐山 先生应该代表了我对翻译的最高评价  信达雅 在扎实准确的基本内容翻译基础之上 在适当语境更是能灵光乍现 妙笔生花。 不过考虑到毕竟是fm 我也就不敢奢望了
发表于 2014-2-1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0.00.0 发表于 2013-9-26 17:36
唉!!!!!!!

晕!!!!怎么是我顶的拉?我是看这个帖子 排名在前面,就进来看的。。。
发表于 2014-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只要我一点这个帖子,评论,然后就被顶了???
我可是好久才逛一次的。。。。晕,以后坚决不进这个帖子了。
发表于 2014-6-8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一声长叹
发表于 2014-8-2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sxtymk 发表于 2014-6-8 18:18
唉,一声长叹

来年还有汉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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