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回帖
- 0
- 精华
- 注册时间
- 2010-7-2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爆棚声望
-
- PGB
-
|
本帖最后由 purpleglory 于 2013-7-7 12:56 编辑
目前是上榜政策 我就提下对上榜的改良
1. 取消出价的20%税,
2. 每队每次最多标3人,每多一人收5M的税(我个人觉得3个比较合理,防止大规模偷鸡),另外这第2点为可选项,对我的提案来说可有可无。
3. 在1的基础的收取中标者20%的税,和现行的一致。
4, 增设忠诚税, 建议20-30%,标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玩,所以我建议这个税项,在每次标人结束后的赛季中期和赛季末,扣除出价球员价格的10-15%作为忠诚税,一共两次,(上半赛季上榜就是中期和期末各
扣一次,下半赛季上榜就是期末和下赛季中期各扣一次),总共20%-30%的税,这部分税项,在六个赛季后全部返还。你如果把人交易掉了 这部分税就没了。如果此人在六个赛季中再次上榜,则直接返还扣除的忠诚税。(比如samba这样的)。
我想补充一点 扣多少和扣几次,可以调节,目前我觉得 我的提议比较合理。
5, 中标球队为第二高价的球队。我在这里提高了运气成分,不会让大家过多的拔高球员价格。如果要保人,首先你要两个高出合理范围的出价,毕竟每个队伍能出的财政都有限的,这样限制了资金流,也相应的让这两个队伍失去了投资其他球员的机会。其次,有6个赛季的限制,保人的代价比现在高多了。
6, 上榜球队收益还是现行制度。
最后,我这些提议的出发点 是想长期玩一支球队,和真正喜欢或者想要上榜球员提出的。
6个赛季 说长不长 说短不短~~我进PGM也快满六个赛季了~~
另外 可以再提个思路,R,F和K之间可以分两套规则。
我提的这套规则比较合适R和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