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aoyioops

[其他] 关于被莫名扣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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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爱吃鱼


    犯错道个歉不能得利,但这是态度问题,这么小点事难道很难吗
realej 发表于 2011-5-27 14:55



    好!既然你要装正义玩态度,我问你,他若不道歉你怎么做?每天到意见区发帖吗?你做得到吗?还是退出本论坛永不再来?
发表于 2011-5-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9# sofia_0414


        我没有喷人的意思,但一件事情发生,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总的有个结果吧,我不知道BZ为什么想要开小号对喷?我只是就事论事,也没有兴趣找个马甲躲在里面说些不负责任的话,另一回版主说宽恕才算有种,但是宽恕至少是建立在对方有悔意的基础上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蒙奇D1740


   我自然认同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但是这不是最符合版规的处理方法。如果这么处理,结果是:版规可有可无,因为版主可以法外执法。
当然从解决事情的角度讲,这很有效也很方便,但却并不公正。
我建议:严格按照版规对回帖内容进行处理,事后可以讨论或投票将您的处理方法添加进入版规。
然后按照版规处理其余事情。
发表于 2011-5-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爱吃鱼


    首先我不是装的,我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我和那位版主没有仇,我只是觉得这不是一个公正的处理,至于你怎么想,我没办法影响你,
 至于论坛如何处理,这是论坛的事,但论坛应当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吧,而不是随随便便来一句随便你吧,我也没工夫每天跑来说服你们,第一次没有结果难道还指忘你们突然转性吗
发表于 2011-5-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BZ不可能不负责任的对会员开炮,BZ的发帖基本上都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但BZ也是正常的社会人,也有自己的思想,如果再加上有人找茬,怎么办呢,不能动用BZ的ID,否则有些自认为BZ是高层而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贱民会群起而攻之的,所以动用马甲发泄自己作为社会自然人的情感。do you understand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sofia_0414


   你这是说事呢还是攻击人呢?注意自己的身份和行为
发表于 2011-5-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

首先 对于你帖子被扣分这件事情
我们先不拿一个定论出来 这个事情交由其它人解决

我只说说 ...
蒙奇D1740 发表于 2011-5-27 14:52



    支持蒙奇的做法,论坛不是吵架的地方,望楼主理解~
发表于 2011-5-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爱吃鱼


    首先我不是装的,我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我和那位版主没有仇,我只是觉得这不是一个 ...
realej 发表于 2011-5-27 15:04



    注意以下几个事儿:

第一、我是以个人身份劝楼主息事宁人
第二、和你没关系
第三、我也说了,你不想息事宁人,随你,你爱怎样怎样,我倒是很好奇,如果他拒不道歉,你能做出什么举动,义士。
发表于 2011-5-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BZ不可能不负责任的对会员开炮,BZ的发帖基本上都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但BZ也是正常的社会人,也有自己的思 ...
sofia_0414 发表于 2011-5-27 15:05



    按照文字狱理论,这“贱民”二字是不是该举报?
发表于 2011-5-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爱吃鱼


    论坛里有不公正的处理难道不可以反对吗,如果不道歉的话就像现在啊,抗议抗议啊,难道我还能做出炸弹一枚么。。。
发表于 2011-5-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爱吃鱼


    论坛里有不公正的处理难道不可以反对吗,如果不道歉的话就像现在啊,抗议抗议啊,难 ...
realej 发表于 2011-5-27 15:12



    反对吧,抗议吧,就这样。
发表于 2011-5-2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有言行过激的地方,敬请封号,我只是阐述我的想法,如果各位版主觉得我是无理取闹,没事找茬的话,在下认罚
发表于 2011-5-2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爱吃鱼


    所以我说论坛的意见公告区就是一个大家发发牢骚的地方也没有说错,我也就是来发发牢骚,您随意好了
发表于 2011-5-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那些话都建立在“如果”之上。请问我喷人了吗,,如果我喷人了,您们认为您们把自己归于是那些自认为BZ是高层而自己是弱势群体的贱民之类了么?很明显没有啊,请问您们见过社会上那类人和公检法司对着干的么。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他们能是贱民么,是英雄啊,是我们敬爱的人啊,我们也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所以我们也很崇拜他们
发表于 2011-5-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本人在此帖言论与LZ无关,仅是对论坛事务表达意见,并非LZ不愿息事宁人所致。
发表于 2011-5-2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sofia_0414


    BZ你跑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sofia_0414


   版主你要冷静啊,切莫激动啊,我们坐下来喝口茶先。
发表于 2011-5-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议啊,抗议啊,反对啊,反对啊!!!
发表于 2011-5-2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蒙奇D1740


   我自然认同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但是这不是最符合版规的处理方法。如果这么处理, ...
gaoyioops 发表于 2011-5-27 15:04



   版规的存在 我个人认为更像是一个约束 一个提醒

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在发表某些言论的时候三思而后行

就目前来看 还是有效果的

但我要说 若是每一个单独案例都严格按照版规执行 这个论坛有很多很多人都会失去发言的权利

而我们 不想因为有些可以原谅的错误就把大家的激情抹杀掉

换句话说 我更愿意把我们定义为一个维护者 而不是仲裁者

当清洁工谁不会呢?但谁又喜欢清洁工呢?

所以在这个论坛 按照一般的惯例 大家的管理尺度其实是比较人性化的

所以我看到你又发了一次那个帖子 大家也就没有说什么了

而且你说的不公平



就是有不公平的存在

但我为了维护某些东西 在很多事情上 拒绝所谓的绝对公平

您也认为 这是解决事情的比较好的办法 我很欣慰
发表于 2011-5-2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吧,抗议吧,就这样。
爱吃鱼 发表于 2011-5-27 15:12



    你也别火上浇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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